释义 |
不良行为是指容易引发未成年人犯罪,严重违反社会公德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其基本特征是违反社会公共生活准则和有关行为规范,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生活,对社会、他人和本人会造成一定的危害并且由青少年实施 。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严重不良行为与不良行为在违反社会规范这一点上没有区别,但存在程度上的差别。程度上的差别又可能改变行为的性质,使对严重不良行为的处理由家庭或学校的干预扩大到司法机关的干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 (五)偷窃、 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 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 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