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副科级。县教师发展中心主任级别是副科级。教师发展中心是促进教师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的研究咨询与服务机构。县教师发展中心副科级别,主要承担全县中小学教师培训和成人学历教育职责,为教师能力发展提供系统、常态化,有针对性的培训、交流和服务。 根据学校发展目标和教师服务中心的工作要求,制定每学期的教师专业发展部分的工作计划,撰写相应的工作总结报告;确定相关的每周工作安排并及时上传;负责制定相关工作的计划,并不断完善的质量。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师资队伍现状,制定并不断完善有关师资培训、教师发展性评价、名师梯队建设等方面的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及制度。负责策划组织各种形式的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武、中青年教师教学评比等活动。 教师发展中心主要职责? 主持教师发展中心全面工作。根据国家教育发展战略和学校发展目标要求,起草学校教师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教育培训计划和规章制度,报学校审定后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教师发展相关改革研究工作,向学校提供师资队伍建设、教师职业能力提升方面的政策咨询建议。负责制定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并总结和报告年度工作。负责中心建设与硬、软件的落实到位,保证中心基本职能的实现。组织开展教师培养培训、研究交流、咨询服务、对内合作等工作,构建优质教学资源及服务联系渠道,服务全体教师和教师的全面发展,推动建立全员培训档案。 教师发展中心属于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以“和谐身心,快乐工作”为基本理念,其职能定位为,“教学服务、教师发展”的综合性服务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