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后还需要保存员工劳动合同吗 |
释义 | 员工辞职后,解除劳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用人单位需保存合同文本两年备查,出具证明并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劳动者需按约定交接工作,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 员工辞职后,劳动关系解除,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劳动合同对双方已无约束力。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拓展延伸 离职后员工劳动合同的保存期限是多久? 离职后员工劳动合同的保存期限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而异。在某些国家,例如中国,劳动合同应当保存至劳动关系终止后2年;而在其他国家,可能存在更短或更长的保存期限要求。然而,无论保存期限如何,建议雇主在员工离职后至少保留合同及相关文件一段时间,以便日后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或审计需要。此外,还应妥善保管离职员工的其他重要文件,如离职证明、工资单等。具体的保存期限和要求,建议咨询当地的劳动法律法规或咨询专业法律顾问。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员工辞职后,劳动关系解除,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劳动合同对双方已无约束力。用人单位应保存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二年备查,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相应证明,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同时,用人单位应按照约定支付经济补偿,并办理工作交接。离职后,建议雇主妥善保管员工的离职证明、工资单等重要文件,以防日后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或审计需要。具体的保存期限和要求,请咨询当地的劳动法律法规或专业法律顾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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