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离职后厂里会留记录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和《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员工人事档案,记录员工的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和工资福利等信息。离职员工的档案应当予以保留,但离职原因不同,档案保留的期限也不同。企业在留档时应当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个人劳动合同和劳动者的工作、工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和奖惩等方面的档案,并按照规定留存。 第四十五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但下列情形除外: (五)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六)劳动者发生不能恢复的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又无法安排其他工作的。 第四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者的个人劳动合同及其变更情况,以及劳动者工作、工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和奖惩等方面的档案留存至少二十年。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人事档案是反映单位和职工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和工资福利等情况的档案。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对离退休职工的人事档案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规定予以保管。离职职工的人事档案应当予以保留,但劳动合同已经期满且不再续订,或者劳动合同被解除的,人事档案可以按照规定销毁。 综上所述,企业应当建立员工人事档案,记录员工的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和工资福利等信息,离职员工的档案应当予以保留。离职原因不同,档案保留的期限也不同。企业在留档时应当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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