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不小心弄丢了怎么办 |
释义 | 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两份,劳动者一份,用人单位一份。劳动者复印件遗失的,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加盖印章,注明复印件来源。但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在劳动合同中注明相关的日期。一般如果是有期限的合同,可以在限期终止的时候,再次与用人单位签订,这样就可以不使用合同的复印件。 一、一般劳动合同盖什么章 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应当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一般应认定为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一即可,如果是签字一般应当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其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签字也可以产生效力;劳动合同专用章、人事专用章或人事部印章属于内部章,经过用人单位授权后,在劳动合同上加盖这些印章应当认定为有效。但上述印章须经过公安机关备案,并按公开的形式经过公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复印件有效么 劳动合同复印件是有效的,如果在诉讼中一般还需要其他证据来证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务关系。劳动合同一般应一式三份,由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劳动者保存的合同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一份他们保存的合同,然后加盖公章,并标明复印来源即可。若公司只给复印件的行为肯定是不允许的,劳动者可以直接要求给予原件,公司无权不给。另外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说明提供复印件的原由,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各执原件一份。如果只给复印件,该行为是违法的,并且在以后的劳动纠纷中将是不利的证据。也可以用该复印件到辖区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即将原件的那-份提供给劳动者。 三、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准备几份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准备三份。用人单位保存一存根,一份交劳动者保存,一份交劳动局档案。如果原件不够,请收取原件的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印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原件存放在哪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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