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案件多久开庭 |
释义 | 法律分析:民事发回重审的案件,一般来说应当在三个月内开庭审理,根据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该案件是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那么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该案件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的,那么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继续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条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