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需要分情况处理: 1、同居前各自已经拥有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2、同居期间个人所得,归各自所有。 3、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或共同购置的财产,是按份共有,按出资比例分配,难以确定出资比例的,平均分配。 4、无法确定属性的财产,推定为按份共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