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超载没有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超载的处罚力度,需要根据超载的程度进行确定。分别是: 1、过核定人数未达百分之二十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2、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3、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处以二千元罚款; 4、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超限和超载的区别有哪些 1、超载和超限标准的技术参数根据不同。超载标准的技术参数是根据车辆的装载能力来确定的,例如载质量不满1000公斤的小型汽车装载1200公斤就是超载。超限标准的技术参数是根据公路的设计技术标准来确定的,不同等级的公路,其设计的限载标准是不同的。 2、超载和超限的客体物不同。虽然两者在货物装载中均有超重、超高、超宽、超长的表述,但超载既有货物装载,又有客运超载。而超限只在货物运输中有,客运中没有超限的规定; 3、超载和超限的执法主体不同。超载的执法主体是公安机关。超限的执法主体是,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在没有综合执法授权的前提下,公安机关和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只能各执自己的法,不能越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 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第九十二条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