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那我的房子归谁啦 |
释义 | 当事人闪婚的,如果房子是当事人在婚前购买的,则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如果房子是由当事人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登记在当事人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没结婚前买的房子属不属于共同财产 没结婚前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结婚后离婚房子归谁,财产如何划分 1.婚后购买的房子怎么分割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2.婚前办理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方名字的,房子归产权登记一方。3.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除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按共同财产分割。财产分割首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结婚前,若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三、结婚前买的房子算是共同财产吗 结婚前买的房子不算共同财产。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 2、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结婚前买的房子在离婚时分割如下: 1、结婚前买的房子如果是夫妻一方的财产,则在离婚时就属于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 2、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应依据离婚财产分割原则进行分割,夫妻双方平等地分割包括房子在内的共同财产,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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