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产假天数包括休息日与法定节假日,按以下规定计算:法定产假为98天,产前可以休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而各地会在法定产假外增加奖励的产假,比如河南省奖励产假三个月,湖南省奖励产假六十天。 法定产假期间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没有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工作和生育津贴。 而奖励产假期间大部分地区都规定没有生育保险待遇,视为正常出勤,由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标准支付工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