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专业用语:在比赛中当持球队员一脚向任一方向移动时,使中枢脚离开了与地面的接触点、违反持球旋转,或者双脚的移动超出规则的限制向任一方向非法移动时,就是带球走违例。通俗来讲就是圆心脚移动。如果发生带球走违例即失去球权,将球判给对方在违例最靠近的地点掷球入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促进竞技体育发展,鼓励运动员提高体育运动技术水平,在体育竞赛中创造优异成绩,为国家争取荣誉。 第二十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开展业余体育训练,培养优秀的体育后备人才。 第二十六条 参加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的运动员和运动队,应当按照公平、择优的原则选拔和组建。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