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根据招拍挂公告领取(购买)招拍挂文件;2.土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招拍挂资格,并交纳保证金;3.三种情况:a.招投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b.拍卖:参加竞拍,最高报价者竞得,落锤成交。c.挂牌:根据土地交易所挂牌公布的价格,填写报价单报价,最高报价者竞得。4.签订《中标通知书》或《成交确认书》;5.缴交拍卖佣金,与国土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清土地出让金;6.缴纳税费:主要为契税(广东为成交价×3%)7.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法律依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第四条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前款规定的工业用地包括仓储用地,但不包括采矿用地。 第五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活动,应当有计划地进行。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市场状况,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度计划,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