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济宁公租房申请条件是: 1、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为城区城镇居民户口,并实际居住2年以上;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3、在本次申请区域范围内无私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 4、申请家庭无机动车辆或有机动车辆且购置价格在9万元人民币以下; 5、按照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是什么: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5、轮候。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