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有合法的身份,须提供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 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 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 第三十九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五)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