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通过起诉,查明债务人财产情况,让债务人无处遁形 二、确定债权 三、避免过诉讼时效 四、最少成本争取最大利益 五、法院逐渐坚强有力的执行措施,迫使债务人被动或主动偿还债务 六、现在没有财产不等于以后没有财产,人死也未必债烂 即使律师、法院穷尽一切合法手段,债务人目前确实没有财产,也不能说明以后没有财产。山不转水转,不能确定债务人以后没有东山再起的时候。经过法院判决确定并进入执行阶段的债务是跟随债务人一辈子的,一经发现债务人财产便可随时申请法院恢复执行。应该没有太多人愿意一辈子背着债的。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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