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回避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
释义 | 一、回避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法定人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退出对本案审理的制度。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判而设立的一项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等。回避的情形包括三种: 1、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具有法定情形,必须回避,不参与案件审理的制度。所谓法定情形,是指法律规定禁止审判人员参加对案件审理的情形。回避制度是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理的制度。回避制度由法定的回避情形,回避的适用范围,申请回避和作出决定的程序等内容组成。 二、审判回避制度实际运用 在许多案件当中,法官或者代理人,就有违背此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回避的申请。 审判回避制度 回避的理由因案件的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在法定范围内的人员,如果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其他直接利害关系;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回避方式有两种自行回避与申请回避。 陪审员属于审判人员,陪审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 刑诉中:第30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民诉:第47条: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回避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审判人员自行回避,即负责案件的审判人员,认为自己具有回避制度法定情形之一而主动提出回避,另一种是当事人申请回避,即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有回避制度法定情形之一的,用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申请他们退出该案的审理。 在审判案件时,为了维护和保证司法的公正性,确保案件能够获得公正的审判,如果在审理案件中审判人员与案件的诉讼当事人是亲属关系,或者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情况时,审判人员也是需要进行回避的,同时司法部门的回避方式有两种自行回避与申请回避。 三、仲裁员的回避制度具体有哪些 仲裁员回避制度(1)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或者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仲裁员应当回避。(2)与本案有严重关系的。(3)提前咨询承办的案件。(4)与本案当事人和代理人有其他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仲裁。(5)曾任或现任当事人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6)因介绍案件谋取利益的。(七)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请客送礼的仲裁员应当回避。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时,应当说明理由,一般在第一次开庭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四、行政执法回避制度规定是什么? 行政执法回避制度,是审判人员和其他法定人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退出对本案审理的制度。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判而设立的一项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等。回避的情形包括三种: 1、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具有法定情形,必须回避,不参与案件审理的制度。所谓法定情形,是指法律规定禁止审判人员参加对案件审理的情形。回避制度是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理的制度。回避制度由法定的回避情形,回避的适用范围,申请回避和作出决定的程序等内容组成。 五、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有 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有: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鉴定人等。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