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明人是否必要在借款欠条中出现 |
释义 | 借款欠条不需要写明证明人,见证人对借款没有法律责任。没有借条时,只要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借款事实存在,可以打官司要债,需提供债权凭证和其他证据。 法律分析 一、借款欠条是否需要写证明人 1、借款欠条一般不用载明证明人。见证人对借款是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保证人在借条上签字才能产生保证责任,而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字并不能产生任何法律责任。因此,借条没有见证人也是可以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没有借条可以打官司要债吗 没有借条可以打官司要债。只要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借款事实确实存在的情况下,法院是不会支持起诉人的诉讼请求的。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拓展延伸 借款欠条中是否需要有担保人? 在借款欠条中是否需要有担保人,这是一个常见的法律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借款欠条并不要求一定需要有担保人的存在。借款欠条是一种借贷合同,主要记录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的借款事项。虽然担保人可以提供额外的保障,但并非必需。在借款欠条中,重要的是明确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借款期限等关键条款。如果双方自愿并达成一致,可以选择加入担保人作为附加保障。然而,是否需要担保人还是取决于借款双方的协商和需求。最终,为了确保法律效力,建议在借款欠条上明确双方的意愿并签署合同。 结语 借款欠条一般不需要写明证明人。法律上并不要求借款欠条必须有担保人。重要的是明确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借款期限等关键条款,并确保双方自愿并达成一致,签署合同以确保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的,人民法院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并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等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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