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对网络个人信息泄露的方法 |
释义 | 网络个人信息泄露应及时更换账号、保留证据并报案,维护自己权益,避免经济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泄露途径包括搜索引擎、实名登记部门、打字店、问卷调查、抽奖券、售后服务单、商场等。 法律分析 一、网络个人信息泄露该怎么办 1、网络个人信息泄露的,要第一时间更换账号并保留好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报案的目的一来是保护自己的权益,二来也是可以备案。一旦有更多的人遇到和你类似的情况,就可以一起处理。这样不仅可以维护自己的隐私权,还可以避免更多的经济损失。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二、个人信息的泄露途径有哪些 1、利用互联网搜索引擎搜索个人信息,汇集成册,并按照一定的价格出售给需要购买的人; 2、旅馆住宿、保险公司投保、租赁公司、银行办证、电信、移动、联通、房地产、邮政部门等需要身份证件实名登记的部门、场所,个别人员利用登记的便利条件,泄露客户个人信息; 3、个别违规打字店、复印店利用复印、打字之便,将个人信息资料存档留底,装订成册,进行对外出售; 4、借各种“问卷调查”之名,窃取群众个人信息。警方介绍,他们宣称只要在“调查问卷表”上填写详细联系方式、收入情况、信用卡情况等内容,以及简单的“勾挑式”调查,就能获得不等奖次的奖品,以此诱使群众填写个人信息; 5、通过在抽奖券的正副页上填写姓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方式,泄露个人信息; 6、在购买电子产品、车辆等物品时,在一些非正规的商家填写非正规的“售后服务单”,从而被人利用了个人信息; 7、超市、商场通过向群众邮寄免费资料、申办会员卡时掌握到的群众信息,通过个别人向外泄露。 结语 保护个人信息,维护隐私权,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一旦发现网络个人信息泄露,我们应立即更换账号,并保留好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此举不仅保护自身权益,也可备案,与其他受害者共同处理问题。《民法典》规定了个人信息的保护,个人信息是受法律保护的,包括各种能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信息。泄露途径包括互联网搜索引擎、实名登记部门、打字店、问卷调查、抽奖券、售后服务单等。我们要警惕并采取措施,避免个人信息泄露,保护自己的隐私权,减少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修订):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章 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 第六十条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个人信息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个人信息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前两款规定的部门统称为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修订):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六条 禁止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 禁止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 禁止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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