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补贴条件: 1.劳动者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劳动者已按规定连续缴纳满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 补贴标准: 3000元。 补贴期限:一次性领取。 应提交材料: 1.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申请表; 2.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条件人员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社保卡异常的人员需提供个人的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应当发挥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增加就业岗位。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