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从居民企业取得的现金股利免税吗 |
释义 | 从居民企业取得的现金股利是否免税的情况具体如下: 1、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余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免税; 2、居民企业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超过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免税。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与该机构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如果是直接投资于非上市的居民企业,那取得的股息红利免税,如果是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超过12个月的,取得的股息红利也是免税的,如果不足12个月的,那就不属于免税的股息红利。 投资分为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一个企业对另一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时,投资企业要从被投资企业取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由于权益性投资股息、红利是从被投资企业税后利润中分配的,如果将股息、红利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税收入中征收企业所得税,会出现对同一经济来源所得的重复征税,为此,税法对权益性投资的股息、红利所得给予了免税优惠。债权性投资利息收入被投资方在税前已经进行了扣除,不存在重复纳税问题,所以利息收入是不免税的,国债利息收入及其余规定免税的债券利息收入除外。 综上所述,从居民企业取得的现金股利是否免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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