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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以使用取保候审的对象是
释义
    1、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2、可能判处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适用取保候审;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可以取保候审;4、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可以取保候审。
    法律分析
    一、取保候审适用对象1、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2、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3、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5、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对于需要继续侦查的等。
    二、取保候审具备的条件有哪些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具有此种情形,在逮捕前发现的,就不能决定逮捕;在逮捕后发现的,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审方法。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这是指就被拘留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缺乏证明其有犯罪事实的足够证据,在拘留的法定期限内不能收集到相应证据,而需继续收集证据的情形。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7条第7项的规定,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浦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根据公安部规定第63条第5、7项的规定,对提请逮捕后,检察院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移交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该内容由 冉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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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3:4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