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哪些案件不具备上诉资格?
释义
    一审判决已生效或属于一审终审的案件不能上诉,可申请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选民资格、失踪、死亡、民事行为能力、财产无主、调解协议和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或重大疑难案件由合议庭审理,其他由单独的审判员审理。
    法律分析
    一、什么案件不可以上诉
    一审判决已经生效或者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属于一审终审的案件不能上诉。这些案件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再审。
    二、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拓展延伸
    不可以上诉的案件类型有哪些?
    不可以上诉的案件类型包括行政处罚案件、简易程序案件、民事调解协议案件、特别程序案件、仲裁裁决案件等。在这些案件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无权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行政处罚案件指的是政府机关对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简易程序案件是指争议金额较低或争议性较小的案件;民事调解协议案件是指当事人通过调解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案件;特别程序案件是指特定的法律规定下的特殊案件;仲裁裁决案件是指由仲裁机构做出的裁决。这些案件的特点是一旦作出决定,当事人无法通过上诉程序进一步争议。
    结语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审判决已生效或属于一审终审的案件不能上诉,但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再审。此外,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民事调解协议、特别程序和仲裁裁决等案件也不可以上诉。这些案件的特点是一旦作出决定,当事人无法通过上诉程序进一步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9 21: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