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怎么申请 |
释义 | 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流程如下: 1、准备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企业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等相关凭证(复印件); (4)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或驾驶证等其中一个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 (5)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花名册2份; (6)《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2份。 2、企业向经营所在地旗(县、区)就业服务中心提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企业经营所在地在新城区,即新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3、受理机构受理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受理部门直接将补贴资金拨入企业开设的银行账户; 4、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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