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接到防疫办打来的电话核实信息 |
释义 | 接到防疫办打来的电话核实信息应及时报备告知自己的信息。 疫情核查内容包括: 1、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家庭成员等; 2、出行情况:近期是否到过涉疫风险地区?乘坐的何种交通工具?停留多长时间?何时返回?是否有同行人员等; 3、健康情况:近期有无身体不适、核酸检测情况、行程码及健康码情况。 如果接到的电话中存在以下情况,均可判定为诈骗,请及时报警: 1、不会以任何理由发送二维码让您扫描转账; 2、不会以任何理由向您索要银行卡、支付宝等密码及验证码; 3、不会以任何理由发送链接让您点击; 4、不会以任何理由进行产品推销或者让您付费,也不提供疫苗预约服务; 5、不会以任何理由让您加入各种微信群、QQ群; 6、不会以任何理由让您进行所谓的“资金核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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