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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安局传讯是什么意思
释义
    传讯是指司法机关传唤案件当事人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场所接受讯问。
    一、派出所传唤超过24小时被转走是指什么意思
    经派出所传唤被转走,是因为公安机关依法变更了强制措施,对被传唤人进行了刑事拘留或者逮捕。
    按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
    传唤是指公安司法机关使用传票通知刑事诉讼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接受问话的诉讼活动。传唤与拘传的最大区别在于是否具有强制性,拘传是一种强制措施,具有强制性,必要时可以使用戒具;传唤不是强制措施,仅是要求被传唤者按指定的时间自行到达指定地点接受问话,其本身不具有强制性。此外,拘传只能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唤不仅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还可以对其他当事人适用,如自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等。
    二、传唤算是自首吗
    判断经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被传唤人是否属于自首,同时必须明确传唤的涵义、性质及其不同情形。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传唤作为一种通知,不具有强制性,实质是犯罪嫌疑人自行按照侦查人员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接受讯问。自首主要审查是否主动投案和如实供述,如果公安机关先抓获犯罪嫌疑人并现场传唤,犯罪嫌疑人就没有主动投案的情节,便不构成自首;如果公安机关打电话给犯罪嫌疑人接受调查,犯罪嫌疑人主动至公安机关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认定为自首。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考量自首和传唤的法律规定基础上,必须重点衡量构成自首的其他两要件,而不能简单把两者画上等号。
    三、传票上的被传唤人是什么意思
    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由上可以得知被传唤人是指司法机关通知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定法律措施的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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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2:4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