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申请书要求一事一议,内容要单纯,不同的对象要写不同的申请书。申请书一般包括四个部分的内容:标题;称谓;正文和结尾。 (1)标题有两种写法,一是直接写“申请书”,另一是在“申请书”前加上内容,如“入党申请书”、“调换工作申请书”等,一般采用第二种。申请书(2)称谓顶格写明接受申请书的单位、组织或有关领导。 (3)正文正文部分是申请书的主体, 首先提出要求, 其次说明理由。理由要写得客观、充分,事项要写得清楚、简洁。 (4)结尾写明惯用语“特此申请”、“恳请领导帮助解决”、“希望领导研究批准”等,也可用“此致”“敬礼”礼貌用语。 (5)署名、日期个人申请要写清申请者姓名,单位申请写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注明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七条 人民法院实行司法公开,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 人民法院实行司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权责统一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第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法院的工作实施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