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天津积分落户个人需要先进行积分评定,通过后再填写相关申请表格,上传相关材料并缴纳申请费用。待审核通过后,需要签署相关协议并领取落户证。 根据天津市公安局出台的规定,个人申请天津积分落户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1.积分评定:申请人需要在“天津市积分落户服务网”上进行积分自我评定或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评定。2.填写申请表格:通过积分评定后,申请人需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准备所需材料提交网上审批。3.审核:提交申请后,由公安部门进行审核,统一受理、整合审核信息。4.签署协议及领取落户证:申请人通过审核后,需至指定地点签署《天津市常住人口积分落户管理服务协议》并缴纳相关费用,最后领取指定的落户证件。申请人需要注意的是,积分评定时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和信息,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人将被取消申请资格或被注销落户资格。 天津积分落户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根据天津市公安局的规定,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社保缴纳证明等。同时,因不同行业或领域而需要的额外材料也有所不同,具体要求可以参考《天津市常住人口积分落户管理服务指南》。 天津积分落户申请需要经过积分评定、填写申请表格、审核、签署协议及领取落户证件等多个步骤。申请人需要注意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和信息,以免影响申请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