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孙子可以继承祖 父母的遗产 。 孙子可以通过代位继承继承祖父母的遗产。根据相关规定, 被继承人的子女 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 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 继承的遗产 份额。因此,当孙子的父亲在其祖父母前面死亡,在其祖父母死亡时,可以代替其父亲继承祖父母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