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的属性有哪些? |
释义 | 建筑工程按照自然属性可以分为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和机电工程三大类。每一大类中分出不同层次,依次为工程类别、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同时可以依据其他标准进行分类。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第三条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建筑工程工程质量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工程质量要求包含以下方面:1、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优良或者合格;2、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和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3、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建筑工程分包规定有哪些 建筑工程分包规定:1、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可分包或经发包人同意或者认可;2、总承包人发包给分包人的工程是总承包工程中工程主体结构以外的部分工程;3、分包人须具有相应资质条件且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施工单位建筑工程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合格或优良;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签署工程保修证书,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建筑工程合同中包括哪些内容 建筑工程合同通常签定以下内容:工程名称、工程准备条款、工程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工程价款、工程材料、工程设备供应、竣工验收和结算条款、违约责任和保修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七百九十二条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建筑工程分包过程中有哪些限制条件 建筑工程分包过程中的限制条件是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分包要分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条件的施工单位;要经建设单位同意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该内容由 邓兴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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