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重庆 市3万 公积金 可以 贷款 的额度是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配偶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1.5倍(60万元)。办理时间为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法定节假日 除外。关于 重庆市3万公积金可以贷款的额度 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重庆市3万公积金可以贷款多少 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配偶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1.5倍(60万元)。 二、重庆市公积金购房贷款办理流程 (一)、申请 借款人到委托人处填报借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 户口 、 身份证 或其它有效居留证明; 2、经房地产管理登记机关登记认可的预售(购)合同; 3、自筹资金的存款证明; 4、借款人所在单位 住房公积金 交存证明; 5、委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初审 委托人对申请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括: 1、核验借款申请书; 2、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利率; 3、核查抵押物或担保是否合符要求。 (三)、调查 委托人初审合格后,受托人对贷款进行调查,并提出调查意见。 (四)、审批 委托人根据受托人提出的调查意见,对贷款进行审批,并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书)。 (五)、签订 借款合同 。根据委托贷款通知单及相关资料,受托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合同。 (六)、划拨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委托人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户,受托人连同借款人存入的自筹资金,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用转帐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三、重庆市公积金购房贷款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重庆市公积金购房贷款办理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二十六条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公积金贷款 的额度是有限制的,如果我们首付款比较低,需要贷款的金额比较多,然后 公积金贷款额度 不够,就可以使用商业贷款补充剩余的额度。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网进行咨询。 法律客观: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内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周转贷款、临时贷款、专项贷款的审核。 1.周转贷款 一般参照上年或前三年的百元产值占用定额流动资产的平均比例,结合计划年度产值,计算出企业正常、合理的资金需要。在扣除其他一些资金来源后,结合企业资信程度核定周转贷款额度。经办行要定期对企业进行定额流动资产占用比例的核定工作,以此作为核定企业周转贷款的依据之一。 企业生产经营规模未发生重大变化时,周转贷款可由企业长期周转使用。借款 合同到期 ,经办行可按核定的额度,续签合同。 跨地区施工的建安企业周转贷款的核定和发放由基地行负责。 2.临时贷款 经办行要逐笔认真分析借款原因、用途是否符合贷款政策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 跨地区施工的建安企业临时贷款的核定和发放由施工所在地行负责。 3.专项贷款 经办行在审批与基本建设有关的勘察设计、科研等单位在研究、试制、推广新产品、新技术所需流动资金贷款时,应坚持少花钱,多办事,见效快,效益好的原则,贷款期限可以适当放宽。 在审批建筑企业用于更新改造基金、大修理基金等提取与使用的时间差,具有垫付性质的贷款时,应注意不能用于土建工程。贷款额度的计算,要以当年应提专用基金额度中,确能作为还款来源的数额作为最高限额。为确保贷款按时回收,企业在还款期内,已纳入还款计划的应提未提的各项专用基金,不能作其他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