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休与离休有哪些区别 |
释义 | 离休和退休的区别如下: 1、面向的对象不同: 离休就是“离职休养”,面向的是建国前参加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工作的老干部;而退休面向的是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基层干部。 2、工资待遇不同: 老干部离休后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1921年7月1日到1949年9月30日各个时期参加工作的老干部,离休后原工资照发。退休仅仅享受养老保险金。 3、医疗待遇不同: 离休干部还有生活补贴,医疗待遇上也是实报实销。退休要想领取养老金、享受医疗待遇,必须参保缴费满足相应的条件,养老保险要累计缴满15年,医保要缴满20年或25年。 4、年龄的条件不同: 离休老干部离休的年龄因为职务的不同而不同,正省级干部为65岁,副省级及以下干部为60周岁,其中女性处级以下干部为55周岁。 离休的年龄规定如下: 1、中央、国家机关的部长、副部长,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副书记和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省长、市长、主席、副省长、副市长、副主席和相当职务的干部,正职年满六十五周岁,副职年满六十周岁; 2、中央、国家机关的司局长、副司局长,省市自治区党委部长、副部长和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厅局长、副厅局长,地委书记、副书记和行政公署专员、副专员及相当职务的干部,年满六十周岁; 3、其他干部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提前离休。 退休的年龄规定如下: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八条 工会所属的为职工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各级工会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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