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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国对外贸易法适用的范围有哪些
释义
    律师回答
    (一)对外贸易法适用的主体范围
    《对外贸易法》适用的主体是指直接或间接从事或管理货物、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活动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具体包括:国家负责对外贸易的管理机关;在中国从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活动的中国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按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中国境内从事对外贸易活动的外国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二)适用的贸易范围
    1、货物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是指将货物进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或者将货物出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的活动。
    2、技术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是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或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转移技术的行为。
    3、国际服务贸易
    国际服务贸易是指通过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等形式跨越国境提供服务的贸易。
    【延伸知识】对外贸易法适用的范围有:实行全国统一对外贸易制度;维护公平自由的外贸秩序,自由不是绝对的;货物和技术的自由进出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为了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对外贸易秩序,保护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对外贸易以及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本法所称对外贸易,是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
    第三条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依照本法主管全国对外贸易工作。
    第四条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鼓励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
    
     该内容由 张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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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16:4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