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进行公司简易注销的方式:
 (一)企业在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
 (二)公告,等待是否有人提异议,若公告期45天内,若无人提出异议即可进入下一步;
 (三)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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