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与伤情鉴定的区别与联系 |
释义 | 伤残评定与伤情鉴定是确定受害人伤害程度的过程,但在时间、目的、标准和使用方面存在差异。伤情鉴定应在伤情发生后进行,目的是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而伤残评定在治疗终结后进行,目的是评判伤残程度对工作、生活和社交能力的影响。标准依据和使用目的也不同。伤残评定根据影响程度划分等级,用于确定民事赔偿责任;而伤情鉴定根据损伤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用于确定刑事和行政责任。 法律分析 一、什么是伤残评定? 所谓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 二、什么是伤残鉴定? 所谓伤残评定,是指在对伤残情况进行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三、伤残评定与伤情鉴定的区别? 两者之间的联系或曰相同点: 1、都需要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 2、都必须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 3、很多情况下,特别是在受害人重伤的情况下,往往同时会出现受害人残疾,即两者经常同时出现。 4、作为案件中的证据之一,评定结论和鉴定结论的法律地位相等。 两者之间的区别或不同点: 1、确定的时间不同。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这是因为两者的评价基础不一样。 2、目的不同。伤残评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鉴于其目的不同,因此,反映在损伤程度和伤残程度的评定上是有一定区别的,也就是说,可以被鉴定为重伤的不一定构成伤残。因为有些损伤本身可能很严重,但经过治疗后可能痊愈而不影响功能。 3、标准依据不同。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伤残评定的依据的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而伤情鉴定,目前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制定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这是文件依据的不同。而上述标准制定时所参照的医学或生理依据也不同。 4、使用目的不同。伤残评定结论多用来确定民事赔偿责任,而伤情鉴定则多用来确定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比如,交通事故大小的划分,即是以轻、重伤或死亡多少人来划定的。 5、等级划分不同。伤残评定根据对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影响的程度划分为I级(1级)至X级(10级),伤情鉴定则根据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 结语 伤残评定和伤情鉴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伤情鉴定是确定受害人受伤的程度,包括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以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而伤残评定是在对伤残情况进行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虽然两者都需要由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并且都必须依据一定的标准,但在确定的时间、目的、标准依据、使用目的和等级划分等方面存在差异。伤残评定主要用于确定民事赔偿责任,而伤情鉴定则多用于确定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十三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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