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产权证的房子,合同有效。产权证书只是物权变动的权利要件,而不是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在尚未取得产权的情况下,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属于债权行为,不是物权行为,因此只要符合合同的成立要件,该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合同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