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会议指出,希望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珍惜此次与专家面对面的交流机会,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完善项目研究方案,提高规划建筑设计水平,做到提升蓝谷的城市风貌,有效激活区域商业氛围。 会上,评审组专家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听取了设计单位的汇报,对项目城市形象、规划布局进行了重点点评,从总平面布局、交通组织、公共绿地、建筑单体配套设施、相邻关系等方面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宝贵意见,专家们强调,方案设计在满足规范规定的同时,要给老百姓带来的实惠和便利,也要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让方案惠及社会惠及人民。 下一步,蓝谷管理局将积极联络各项目单位和责任部门,梳理待审批项目,加速推进项目落地,全力保证蓝谷建设顺利推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八十九条 第四款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第六十二条 第十三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三)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