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可以办异地身份证吗 |
释义 | 全国全面实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在武汉市工作、居住、就学的非本市居民,因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需要在武汉市补领、换领的,当事人可凭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或居住证明)或旧居民身份证(因丢失补领的不需提供),到市内65个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无须再返回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实现“异地受理、原籍审核签发、异地制作发放”。办理条件: (1)户籍在武汉市外,在武汉有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且在本市办理了流动人口登记的人员; (2)居住地就近的异地办证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注:首次办理二代身份证仍需回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一、临时身份证是异地可以办吗 可以异地办理,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 二、可以在市里补办身份证吗 乡镇户口可以在市里办理身份证。 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对身份证补办的规定如下第十一条规定,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第十二条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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