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如果欠款人承认是他委托,或者事后有追认行为,代写人不负偿还责任,但是要负证明责任。如果欠款人不承认,且无其他证据,代写人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