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欠条到期还款时一般不要打收条,还款时收回欠条即可,如果欠条丢失应当写收条。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收到交来的钱或物,写给送交者的作为凭据的条子,叫收条。一张完整的收条包括标题,正文,署名和时间四部分。但按会计法的要求,收条不能作为会计凭证入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