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胎儿与胎儿出生之后的抚养问题:1、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另行解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2、双方在离婚后,可以由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则需要付一定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负担金额的多少和期限长短,则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院判决,然后依法执行;3、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即2岁以下的子女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4、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哪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5、结合两人的经济条件、成长环境做判决考量,判给更有利的一方。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注: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注: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