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产假可以提前两个月休。 根据法律规定,规定怀孕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具体休产假的时间法律没有限制,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提前两个月休。 孕妇请产假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判定性质的属性的资料:结婚证、生育证或者准生证; 2、判定假期时间的资料:所有围绕生育前后的医学证明。包括产检、生育、出生证、终止妊娠和医生休息建议书等; 3、其他可能要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体检证明等等。 综上所述,具体材料以及休假时间须按照各公司要求及与各公司进行协商处理。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