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构改革扶贫办怎么改革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是开展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的学习工作。我们将利用扶贫办每周一集体学习会时间,组织支部党员及全体干部集体学习县编委会下发我办的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让单位的每一位干部职工都能全面了解我办在机构改革中的改革情况及股站室设置情况,切实提高全办干部职工对机构改革的认识度和知晓率。二是开展自查工作。要严格按照县编办批复我办的机构设置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特别是对我办的内设机构,要全面整合相关工作职能,切实做好人员配备工作,每一个股室都要明确固定的办公室及其所有工作人员,并做好内设机构的挂牌工作。三是切实做好整改工作。针对县机构改革推进会议提出的意见及自查后发现的问题,我办将逐一建立工作档案和台帐,制定整改举措,逐项进行限期落实整改。同时,将全面做好我办机构改革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我办关于落实机构改革政策召开的相关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相关文件,三定方案的报告、批复,公章启用文件,内设股室相关制度,实名制管理台帐,等等。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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