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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健食品属于商标哪一类
释义
    法律分析:一、保健食品属于商标哪一类
    有如下三类商标都包含保健品:
    (一)医用营养品属第5类,如维生素制剂、鱼肝油、补药(药)、医用卵磷脂、食用植物纤维、医用营养食物、医用营养饮料、矿物食品添加剂等。
    (二)非医用营养品属第30类,如螺旋藻、非医用营养饮料、非医用营养胶囊、非医用营养粉等。一般保健品至少要注册上面这些商品项目。
    (三)保健类服务属第44类,如医疗按摩、保健、医疗辅助、理疗、医疗护理、医药咨询、心理专家、芳香疗法、远程医学服务、饮食营养指导等;
    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选择相应的分类申请商标。
    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六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鼓励和支持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或者在指定的临时经营区域、时段经营。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三十七条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审查;对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准予许可并公布;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
    第三十九条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程序,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生产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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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23:3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