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金钱合同怎么写 |
释义 | 赠与金钱合同的核心内容包括合同要写明赠与人与受赠人的个人信息、关系、理由,被赠与财物的详细信息,赠与人的意思表示和签名日期;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合法财物、真实意思表示和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赠与合同具有双方行为、诺成行为和无偿行为的法律性质。 法律分析 一、赠与金钱合同怎么写 赠与金钱合同需要写明下列内容: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二、赠与金钱合同的生效要件 赠与金钱合同有以下三个生效要件: 1.赠与的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 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赠与是为了逃避履行法定义务,该赠与合同无效。比如为了逃避债务把财产赠与给他人,此事即使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也无效。 2.必须是基于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赠与行为必须是赠与人自身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非出现受他人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等意思表示不真实、不自由时作出的。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 这是最容易忽略的一点。根据《民法典》第657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因此,赠与合同的成立不仅要有赠与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还要有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意思表示,但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则赠与合同不成立,自然也不成效。 三、赠与合同的法律性质 赠与合同具有如下法律性质: 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2.诺成行为。即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我国实践中赠与还具有实践行为的性质,即在交付赠与物前,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3.无偿行为。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结语 赠与金钱合同的撰写需要明确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信息、关系、赠与理由,以及被赠与财物的详细描述。该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赠与人合法拥有财物、真实意思表示和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赠与合同是双方行为,当双方意思一致时即成立,但受赠物交付前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总体而言,赠与合同是一种无偿行为,受赠人不承担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二百六十条 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 (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