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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朋友欠我1000块钱,我报警有用吗?
释义
    朋友欠1000块钱,报警没用。
    因为欠款属民事纠纷,公安机关一般不受理,现在可以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过需要有对方的欠条,且在法定的诉讼时限内。如果超出诉讼期限,需要通过电话录音等方式,使诉讼时限延长。如果没有欠条,应该在取得电话录音或证人证言等证据的前提下再提起诉讼。提起诉讼之前,应查清朋友的偿还能力,如果没有能力偿还,应做好承担胜诉也拿不回来钱的法律风险。
    欠款属于民事案件中的债务纠纷,债务是一个人笼统的概述一件事情,债权债务是不可分割的,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债务纠纷不属于公安的案件管理范围,如果对方欠款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的责任,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还钱。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八条 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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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4:0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