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分别如下: 1、无效的婚姻,指的是婚姻关系存在重婚、双方为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等情形; 2、被撤销的婚姻,指的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在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因胁迫结婚,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而登记结婚,受害人在法定期限(一年)内申请撤销婚姻关系。 一、有精神病的婚姻无效吗 其中一方有精神病的不算无效婚姻。无效婚姻是指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而一方患有严重精神病不如实告知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二、婚前不宜隐瞒的病有哪些? 婚前不能隐瞒的病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对于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婚姻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的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怎样认定重婚罪 根据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构成重婚。构成重婚需具备两个要件: 第一个要件是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即已经办理合法的结婚登记手续)。 或者说前一婚姻关系仍有效存续。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 如果双方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或者未婚、离婚、丧偶的,则不构成重婚。 如果一方或者双方虽有婚姻关系,但其婚姻已经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也不构成重婚。 但是无效的婚姻或者可撤销的婚姻的当事人,在其婚姻未被依法定程序宣告无效或者撤销之前。 仍然属于有配偶的人,若这时与他人结婚,则构成重婚。 第二个要件是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这里的结婚形式包括两种:一种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称为法律上的重婚; 第二种是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称为事实上的重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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