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立基本户需要哪些资料 |
释义 | 开立基本户时必须要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 2、组织机构代码(正本); 3、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本); 4、法人身份证; 5、经办人身份证及法人委托证明; 6、企业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印鉴卡上盖章); 7、当地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开立基本账户有以下流程: 1、带上资料到目标银行,填写开户申请书,等银行开立账号; 2、银行递交资料给人行; 人行审批后,颁发开户许可证及机构信用代码证; 3、等银行通知去网点领取开户许可证及机构信用代码证,银行激活账户,账户正常使用,但是开设专用账户需要经过人民银行批准。 基本账户开设条件: 1、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2、非法人企业,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正本; 3、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和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证明;非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 4、军队、武警团级(含)以上单位以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应出具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财务部门、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5、社会团体,应出具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宗教组织还应出具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6、民办非企业组织,应出具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7、外地常设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 8、外国驻华机构,应出具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办事处应出具国家登记机关颁发的登记证; 9、个体工商户,应出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 10、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11、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批文; 12、其他组织,应出具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综上所述,存款人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还应出具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无法取得税务登记证的,可不出具。 约7个银行工作日可领取开户行领取基本账户管理卡。 【法律依据】: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下列证明文件: (一)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 (二)存款人因其他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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