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被注销是什么原因 |
释义 | 户口注销后,身份证失去法律效力,不能使用。无论是因死亡、出国定居、入伍还是错误户口注销等原因,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都应收回身份证。如果您的身份证没有被收回,可能是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的误操作。但请注意,户口注销后,身份证已失效,不应再继续使用。 法律分析 不能用的。 1、原则上,户口被注销了,身份证也就丧失了法律效力。也就是不能用了。 2、我国户口注销有以下几种类型:死亡注销、出国定居注销、入伍注销、错误户口注销(如重户口需要注销其中一个)等情况,不知道你是什么情况的注销。 3、不管什么原因户口被注销,按规定身份证均应由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将身份证收回。 4、不知道什么原因没有收回你的身份证?户口被注销后,原身份证均已失去法律效力,人都没有了,怎么会还有身份证呢。 拓展延伸 身份证注销的常见原因及相关规定 身份证注销是指将原本有效的身份证状态改为无效的行为。常见的身份证注销原因包括:1.个人申请注销:例如因为个人迁移、户籍变更、身份信息变更等原因需要注销身份证。2.丧失中国国籍:如取得外国国籍、加入外国军队等情况下,身份证将被注销。3.法律规定注销:如犯罪行为、违法行为等导致身份证被注销。身份证注销需要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一般需要提供相关申请材料,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后才能完成注销。注销后,原身份证将失去法律效力,不再具备身份证的各项权益和使用功能。注销后,如需重新办理身份证,需要按照相关规定重新申请办理。 结语 身份证注销是将原本有效的身份证状态改为无效的行为。注销原因包括个人申请、丧失国籍、法律规定等。注销后,身份证失去法律效力,需重新办理。注销需要符合相关规定,提供申请材料并经审核。注销后,原身份证不再具备权益和功能。重新办理需遵循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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