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开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和证件
释义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卫生许可证
    一、没办理营业执照十年无办税,怎么回事?
    办了营业执照没办税务登记是不行的。办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必须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如果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会被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要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如果未按规定缴纳税款,除会被追缴税款外,还要被加收滞纳金,并处应补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开业税务登记:企业、包括企业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活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二、食品公司注册资料需要什么
    食品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注册食品公司的条件和流程以及需要的证件:一、企业建立前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通常是取得环评批复报告和消防合格后才能办理)1、具体办理流程按当地环保局要求即可。2、消防需要当地消防部门或安监局进行现场审查。二、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1、到辖区内的卫生监督部门申请受理。由申请人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供准确、真实、合法、有效的资料。如受理部门对申请人填写的《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内容与所提供的资料经责任监督员核对无误后进行登记。2、承办监督员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卫生标准、卫生要求的规定,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三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符合申请资格且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根据需要进行现场审查。3、现场审查结束后,符合规定的,承办监督员开具《收费通知单》受费,在《卫生许可证发放登记表》上登记,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申请人前往卫生局办理领取《卫生许可证》有关手续。三、营业执照1、申请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工商部门登记名称;2、领取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后,就可以凭证及相应的房屋租赁证明、身份证,到当地工商部门申请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申请从事饮食业、食品加工和销售业的,应出具食品卫生监督机关核发的证明。四、组织机构代码证拿到营业执照后,可以凭借营业执照到技术质量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五、税务登记证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要向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地税税务登记号。带上营业执照的副本及复印件,还有经营者的身份证。六、健康证按照卫生监督机构确定的人员名单到健康体检单位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统一使用卫生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性健康检查用表》。1、办理健康证前先进行健康查体。2、查体结果符合发放健康证条件的,经卫生监督机构组织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合格后,将本人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到所管辖的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办理健康证明。查体结果不符合发放健康证条件的,不予办理健康证。
    三、小饭店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营业执照一般流程如下:
    (一)名称预登记。
    1、首先到当地工商局领一份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再按要求填表,填完以后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到名称核准处查询,名称核准后,一般7个工作日。
    2、持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到名称登记处领名称申批表,按要求填表。
    (二)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中国餐饮行业的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法》,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取代卫生监督部门,对餐饮服务环节进行监管,2009年6月1日起正式启用餐饮服务许可证,取代已沿用了几十年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三)环境评估。
    先到辖区环保局办证处申请,受理后,工作人员会上门去检查指导。审查通过后颁发《排污许可证》。
    (四)消防电检。
    开业之前,还需要向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申批,这需要在装修的时候就向所在辖区申请。高层向市消防局申报,12层以下向各区消防大队申报批复、验收。
    (五)工商局审批。
    以上三个单位出据证实后,应交当地工商分局受理。
    (六)税务登记证办理。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要向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地税税务登记号。个体工商户开的小餐馆,要交5%的营业税。另外需交城建税、教育附加税,税额是营业税的11%,还有一部分其他的税额,所占份额非常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八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九条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4 6: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