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行和前妻发生性关系属于强奸吗 |
释义 | 强行和前妻发生性关系属于强奸吗 前夫应负法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此前学界关于夫妻之间如果丈夫在妻子不情愿的情况下仍然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的问题也进行过探讨,支持成立的不在少数。像你说的这种情况前夫与前妻之间除了夫妻财产和孩子这两层关系外,两人已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前夫如果在前妻不愿意的情况下与其发生性关系,应视为强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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